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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档案材料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09-16 浏览次数:

                   

各学院党总支:

根据省委高校工委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1、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新生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档案材料的审核、接受、登记工作,完善各种手续后报组织部备案。

2、新生党员要在报到后及时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新生党员转接组织关系须持有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正式组织关系介绍信。新生入党材料应当包括《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发展党员程序、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材料、团组织推荐意见、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训情况、思想汇报等。还要看档案材料是否真实、齐全,有无涂改及造假现象。

3、要严格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新)和有关规定,对新生党员的档案材料和组织关系介绍信进行认真审核。对符合规定、标准和程序且材料齐全者的,到党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入,并及时将新生党员编入相应党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对不符合规定、标准和程序或党员档案材料不全者、6月10日以后入党的新生,及时与党委组织部联系,认真对照核实,视情况做出相应处理。

4、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接转审核工作的严肃性。书面总结及《新生党员档案材料审核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统计表》于10月15日前报党委组织部组织科。

党委组织部

                                      2014年9月16日

附表

新生党员档案材料审核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备注

省内

省外

审核的新生党员人数

合计





未满18周岁发展的




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不满1年发展的




高中毕业离校后发展的



2014610日之后发展的,请注明那个县市

不在个人所在学习、工作单位发展的




档案材料不齐全的




其他情况




特殊情况请附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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