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各党总支:
为贯彻落实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总体要求,根据学院党委工作安排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学院党校决定近期举办2016年党的基本知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紧围绕学院改革发展中心工作和育人的根本任务,着眼于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通过全面系统扎实地培训,帮助学员进一步认识党的性质、纲领、宗旨和历史使命,掌握党章和党的纪律条例的基本内容,了解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增强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终生的坚定信念,努力在组织上、思想上、行动上向党的组织看齐。
二、培训内容
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知识和发展历史,重点是党章、党的纪律处分条例、廉洁自律准则、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高校有关党建工作学习材料。
三、具体安排
(一)4月9日至5月6日,各二级学院的党校组织培训。培训对象为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人员一般掌握在已递交入党申请书者的15%左右。培训时间不少于16课时。
(二)5月7日至5月26日,院党校培训、考试。培训对象为政治上比较成熟、综合表现优异,经二级学院党校培训确认党员发展对象。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所在党校的培训。组织为全体参加本年度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进行党的基本知识考试。
四、有关要求
1、严格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体要求进行。各党总支基层党支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标准选拔参训人员。
2、紧密联系实际,要结合参加培训人员平时在学习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密切联系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切实使参训学员在思想上有所触动,在认识上有所提高,在党性上有所增强。
3、要周密安排,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切实组织好培训,确保培训时间、内容、质量三落实。各二级学院党校参训人员名单及培训安排于4月11日前报院党校审核备案。
4、要求全体参训学员要提高认识,端正思想,严格纪律,认真学习,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专心听讲,努力达到对党的基本知识能基本把握,对党章有正确理解,入党动机端正,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的信念坚定。无正当理由缺课1/3及严重违反课堂纪律的学员,要通报批评并取消其本次培训资格。
(表格见附件)
中共齐鲁师范学院委员会党校
2016年4月7日